陸志堅
  最近,在岳麓區咸嘉新村的業主QQ群里,大家紛紛抱怨半夜經常被外面的噪聲吵醒。業主們找到了噪聲的“元凶”,原來是一臺凌晨作業的灑水清掃車。針對咸嘉新村居民反映的情況,岳麓區環衛局承諾調整該路段的灑水時間,推遲到每日6時之後灑水沖洗路段,儘量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影響。(5月7日《長沙晚報》)
  筆者居住在小縣城裡也常遭受這種灑水車噪聲的困擾,天還未亮,環衛灑水車便播著音樂在縣城的大街上轉悠。雖然這是公共管理使然,但由此給群眾帶來的煩惱實在不可小視。
  對於普通市民而言,既希望有一個乾凈、整潔、幽雅的生活環境,又不能因滿足這種需求使自身利益受到損害;環衛管理部門也有難言的苦衷,街道不灑水沖洗,就會灰塵滿天飛。可灑水時間早了,影響居民休息;灑水時間晚了,又會被指責不作為。顯然,如何處理這種矛盾,避免左右為難的尷尬,考驗著公共管理部門的智慧和服務理念。
  對此,岳麓區環衛局的做法,一是加大政府財政投入力度,補充更多灑水設備,以便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灑水作業;二是適時調整灑水時間,推遲到每日6時以後進行。從這細小的變化中,不僅讓人感受到了環衛管理部門對民意的尊重,也提升了為民服務的觀念。
  群眾利益無小事。調整城市街道灑水沖洗時間是小事,也不難,但往往被忽視。公共管理部門應多從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小事、具體事抓起。  (原標題:公共管理 應抓“小”抓“細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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